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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民生工程的建议
发布:2013-10-22 来源:  作者:民盟陈仓总支 张晓华  浏览量:106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公益性的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事件报告和处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卫生监督协管等11大项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均享有同等公共卫生服务权利;二是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卫生服务原则与理念。

随着国力的提升,国民收入的提高,国家和人民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由于各级政府财力不足、保障有限,导致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产品提供不均衡,公益性质难以体现,制约了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目前,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和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仍较低;新发和再发传染病的卫生防控能力尚待加强;慢性病患病率仍持续快速升高;居民精神卫生状况堪忧,抑郁障碍、自杀及精神疾病、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已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亟待加强。

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民生工程是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生活水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所采取的一系列积极政策举措,是真正解决民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的“德政工程”。目前,新农合、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以及城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先后纳入了省市政府民生工程,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使得“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便民医疗服务理念得以实现。为此,我们建议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尽快纳入民生工程,并借助医改契机,同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强化实施,从而更有效地保障好广大民众的身心健康,更切实地履行好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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