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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慎重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发布:2013-10-22 来源:  作者:黄同科 符军社  浏览量:511 

近年来,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越来越多,比例甚至超过50%。这些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被逐级批转给地方政府后,为了减少上访数量,息事宁人,地方政府往往直接插手处理,甚至千方百计给予上访者经济补偿,把法律和法规撇在了一边。这给群众造成了错觉,认为法律无用,只有上访才能解决,因此,上访数量不减反增,政府应接不暇,形成恶性循环,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干扰了正常的法律程序,不利于法制社会的建设。建议:一是国家信联办、省市的信访部门应慎重处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将其直接批办给相关法律部门予以处理,以司法程序办理案件。二是各级政府部门不要直接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要做好协调工作,妥善处理各方关系,防止扰乱司法。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用法律手段解决涉法涉诉案件,使群众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同时,要公正执法,使群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形成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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