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和三青团的各级组织,按当时的规定,应为一家,不能分开。凡是年令在二十四岁以下参加组织的,一律办入团手续,所有三青团员只要年满二十五岁,就得转办入党手续,成为国民党员。但宝鸡县国民党和三青团组织,自成立之后,始终是貌合神离。为了争权夺利,经常勾心斗角,明争暗斗。
一、党团合并情况
国民党宝鸡县党部是一九二七年由张亮程、王润轩二人负责筹办成立的。当时的负责人(按历任次序排列)张亮程、赵牖民、卞一帆、牛春韶、吕培源、韩志远、吴子超、谭雪尘、王新民、李含英、蔡鸣琦、马伯理。自一九四O年李含英任职时止,负责人均称党务委员。一九四一年到一九四九年七月解放,在蔡呜琦、马伯理任职期间,改称为书记长。
三青团宝鸡县团部是一九四O年由原志军筹备成立的。先后任三青团干事长的有原志军、陈宪章、黄映藩、熊超、李天存等。
一九四七年蒋介石看到共产党的革命势力日益壮大,而国民党内部则兄弟阋墙,互相斗争,摇摇欲坠。遂令各省、市、县党团合并,统一内部,合作反共。于是在同年八月省方下令党团统一合并。指派马伯理、李天存、王培英、谢鸿文、郝克远五人,为党团统一委员会委员,负责领导党团统一工作,并规定是年九月为统一时间,合并统一办公。同时决定县团部的干事会合并于县党部的执行委员会,干事改称执行委员;监察会合并于县党部的监察委员会,监察一律改称监察委员。县团部的人员、档案、文卷及房舍、公物等,统一造册,交统一委员会。
二、双方活动激烈
宝鸡县国民党、三青团组织成立之后,虽然不断地发展成员,但因开始人员较少,活动不多。自一九三五年牛春韶担任县党部委员后,活动就逐渐增多。一九三七年抗日战争爆发,宝鸡成了南北交通枢纽,人口增加,工厂增多,国民党的组织迅速发展。先后在县城、虢镇、周原、千水、阳平等二十一个乡(镇),成立了区党部;业精纱厂成立了省党部直属区党部;各中心小学、工商团体以及县政府一些行政单位成立了区分部或直属区分部,到处发展党员。有的是集体发展,一个不漏;有的背靠背进行,不通知本人;有的履行手续,举行仪式;有的不知不晓,不举行仪式,有的虚报成绩,献功请赏;有的一天之内、一月之间就可以发展好多国民党员,组织若干基层国民党组织。
自县团部建立之后,党团组织斗争初露锋芒,互相争权夺利,继而斗争日趋激烈。所以三青团也在国民党组织发展的同时,宝鸡县三青团也在各地、各单位积极活动,发展组织。三青团自一九四O年由原志军负责组织成立之后,直至一九四六年间,从上到下不断的发展扩大。接着李天存担任了干事长,谢鸿文担任书记,便大量的在各单位、学校中发展,入团人数因之骤增。因此,他们曾为争权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全县学校校长,党、团要各占一半。从此以后,党、团斗争相当激烈。
三、斗争日益激化
一九四五年抗日战争胜利,日本投降,国民党政府迁回南京。一九四七年蒋介石宣布实施宪政,发扬“民主”,进行大选。乡(镇)选举乡(镇)长,县上选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省参议员。在此期间党团斗争更加激化。上下活动,互拉势力,争权夺利,分庭抗理。国民党方面,省党部李犹龙、李茂棠、李含英和县党部张天儒、马伯理、王右箴,一致支持董辑五、李含英竞选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省参议员。三青团方面,省团部的杨尔英、教育厅王友直与大中院校宝鸡的毕业生张文集等和县团部李天存、谢鸿文、韩振志等人,支持张文集、董杰竞选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省参议员。
双方为了达到竞选目的,明争暗斗,互相攻击,设宴送礼,到处活动,斗争相峙。结果国大代表由省方指定宝鸡县选“民社党”王伯直。选举只搞了个形式,选民被迫投票,王伯直当选为国大代表。
四、终于分道扬镳
按规定党团合并后,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为正书记,三青团干事长为副书记。由于双方斗争激化,冰炭难以同炉,仅搞了一次党、团员甄核工作,就分道扬镳了。
一九四七年底至春季前,县团部原有人员无一人去县党部,均回家过春节。节后,李天存去武功县作嵇征处长,谢鸿文去虢镇三一兵工厂政工处工作。一九四八年春,省党部鉴于各地党团斗争激烈。遂实施党团分县制,即有的县划归党方,原团上成员一律退出;有的县划归团方,原党部人员均要退出。当时宝鸡县划归党方,因此原团部人员,均推出党部。此时县党部纯为原党部人员控制,书记长马伯理、副书记长胡明德、秘书李伯恭。一九四九年夏季,省党部主任委员王宗山、副主任委员杨尔英(团方实权派),下令免去马伯理等人的县党部正副书记长与秘书的职务,指派李天存为书记长,谢鸿文为副书记长,冯忠铃为秘书。这时县党部又控制在原团方人的手里,三青团员无一人办理转党手续。名为县党部,实则大量发展三青团员,扩大组织,充实斗争力量,直到宝鸡解放才终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