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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述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
发布:2013-10-22 来源:  作者:杨参政  浏览量:203 

我国古代,,以帝位让授于贤者,曰禅让,如尧让位于舜,舜让位于禹,此为最早的荐贤之法。后经汉代,向朝廷荐贤举能曰荐举。《汉书》平帝纪诏中云:“不以小疵妨大才”。魏晋南北朝时,实行“九品官人”制,州郡内由高望之人任“中正官”,实际上由州郡世族豪门担任。州郡内的士人,按才、智分为九品,万人举一,由吏部授予官职。选拔以家世为重,因此,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门阀制度。隋文帝时,废要九品中正制,改由各州岁贡三人,至隋炀帝乃设进士科。唐代取士科目增多,如秀才、明经、明法等科,但进士仍是最重要的科目。唐以后,进士科一直是最有代表性的科目,其他科目虽多仅存空名,无足轻重。所以习惯上把科举说成是考“进士”。宋袭唐制帖括试士。明、清用“八股”试士,均沿袭科举之称,直至清光绪三十一年科举制度明令废除。

明清两代,科举制度考试分为三级:最低一级是“院试”,第二级是“乡试”,最高一级是“会试”和“殿试”。“院试”之前,还要经过由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

经过府试录取的士子,参加由各省学政主持的“院试”,及格者即取得入省(州)学读书的资格。凡是经过院试入县、府学的人,通称“生员”。即习惯上所谓“秀才”。

一、岁试:在郡、县进行,考中者曰秀才,或痒生。在县中者曰邑痒,郡中者为郡痒。未中者即是到老年亦称童生。廪生,经岁、科两试一等前列的,才能取得这个名义。由各府、州、县视其情况设廪生名额若干人,每月发给廪粟几斗。廪额有空时(即死亡),可由增生经岁、科两试,成绩优秀者,依次递补,称为补廪。发给廪粟称为廪膳生员。童生应试由廪生保荐,具保无冒籍、无顶替、无匿丧等情,称为廪保。

二、乡试:又名中举,亦称秋贡、秋试、秋闱。因在秋季(八月)举行,冠之以“秋”。中者曰举人,第一名解元,前五名叫五魁。三年一试,在南京、北京和各省举行,由皇帝任命的“主考”主持,中举后第二年在京师会试。

三、会试:每三年一次,在京都举行,由礼部主持。考期在乡试次年三月,故又称“春闱”。又因试于礼部,也称“礼闱”。各省举人都可参加,考中者叫“贡士”,亦叫“进士”,其第一名叫“会元”,或称“会魁”。

清代每十二年逢酉开贡科,由府、州、县学廪生内选拔文行优秀者赴京会考,入选者可任职任官。拔贡即明代的选贡,与岁贡、恩贡、副贡、优贡叫“五贡”。乡试名列副榜者称副贡。由学政考完保送者叫“优贡”,发榜中式入朝考者就可以任知县、教职和训导。廪生入京师国子监肆业者称岁贡。帝登基或盛典颁布恩诏之年,除岁贡外加选一次称为恩贡。

会试场(即进士场),如发现有反对朝廷的思想和行为,不管学问多好,不仅不能录取,还要治罪。本省三原县于右任先生,早年有大志,不满清政,所箸讽刺清政的《半哭半笑楼》诗,被官府发觉,遂奏请朝廷捉拿。此事却被他的同乡知道,即派人星夜赶到开封试场,当捉拿的公文到时,于先生已逃往南京。“虎口余生亦自矜,天生铁汉卜将兴,短衣散发三千里,亡命南来哭孝陵”的诗,就是他逃离会试场后写的。从此于先生就参加了孙中山领导的革命组织。

四、殿试:指在帝王宫殿内的考试,曰殿试,亦称廷试。在明清时代,乡试入选者集中京师会试,中式后即行殿试,以完甲第。殿试成绩分为三等,即一、二、三甲,并给于不同的出身。一甲取三人,赐“进士及第”,第一名叫“状元”,亦称“殿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二、三甲各取若干名,分别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殿试揭晓时,在太和殿唱名,同时在长安街张挂榜文三天。榜用黄榜纸制成,称为“金榜”。一甲三名在殿试后,立即授官,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进士需再经过一次朝考授官,朝考最优者作翰林院庶吉士,其他人分别授于京官或州、县等地方官,有的作教官。

殿试要求极严。拿清代来说,以“八股”文取士,格式首先要符合“八股”的要求。在对策卷子中把臣闻、臣对、臣槿对的字眼依次用,还要用的恰当。在试卷的第五行和第九行台头处,把皇上点出,四行和八行的末尾,不能空字,文意还要完全。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臣闻臣对臣槿对,皇上安在第九位”的殿试卷子的规式。我年幼时曾看过光绪三十年最后一次殿试的状元刘春霖的甲辰科状元策(那时当作字帖习字),就是按此规式写的。清代二百六十年,先后举办了一百一十二科,每科一名状元,顺治时实行过两次满汉分榜,各取状元一名,共有状元一百一十四人。从民间流行的“公公刘瑾把权专,陕西出了两状元”的传说中,可以看出“没有权就没有状元”。再从宝鸡县史料中考查,科举时代宝鸡县在殿试中探花的只有一人,即明朝商辂榜的刘俊,乡试中解元的只有二人,即明天顺壬午科吴献与清顺治辛卯科王愚留(武举)。所谓“三元(状元、会元、解元)及第”,连中三元的为数甚少。清代“连中三元”者,在全国唯有广西陈继冒和苏州钱启(即钱三元)二人。

宝鸡县从宋代到清代,在科举制度中考进士、举人(包括恩举、武举)拔贡、副贡、优贡、恩岁贡,以及例贡职监人如下:

进士:宋代有五名,如高安等。金时有一名,即王楫。明朝有十四人,如刘俊、党崇雅、杨畏知等。清代有六名,如容益光、王绳武、徐冲霄等。

举人:明朝共有八十四人,如彭处敬、吴献(解元)等。清代共六十六名,如李复元等。

恩举:清代共有八名,如吴光烈等。

武举:明代有二人,即杨成、杨淳。清代共有五十名,如王愚留(解元)等。

选贡:(即拔贡)明朝共有七名,如孔瓘等。清代共有二十八名,如高科、强振志、容儒、任天锡等。

副贡:明朝两名,如王监等。清代共有十一名,如党丕显、黄景梅等。

优贡:明朝有两名,即容益光、谭善述。

岁贡、恩贡:明朝共有一百七十一名,如张重等。清代共有二百一十九名,如李藻、方光斗等。

例贡职监:明代共有一十五名,如杨楫等。清代共有四十一名,如方壁、刘登甲、韩树德等。

科举制度虽然是历代选拔官吏的重要途径,但并不是唯一的途径,有一些官吏则是由保举或捐纳而来的。捐纳就是用钱买官,这种办法自秦汉以来历代都有,特别到清末鸦片战争以后,国家财政支出激增,于是广行捐纳,产生了不少腐败昏庸的官吏。此外封建社会中的恩荫制度和残存的世袭制度也是产生大批官吏的一个来源。

科举制度虽然也曾选拔了一些有才能的官吏,但在封建社会里所谓论才取士常常是一句空话。考试的文章规定的死格式,叫做“八股”,使应考者的思想受到禁锢。人们思想上长期存在着“万官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禹门三级浪,平地一声雷”的妄想,弄得文人士子在进学补廪之后,每日梦想何时“春风得意马蹄轻,一日看遍长安花”的狂愿。宝鸡县高家村赵登瀛举人,在未中举前,曾于村子附近塔稍沟的高山上,建一书房,延师课读,无暇择食,竟将浆糊当蒜汤拿馍蘸着吃;有二十四年内八次考举(三年一考)未中的;也有连续参加四十年童子试。年龄将近六十还未中秀才的;有的为了金榜题名致使思想僵化,呆若木鸡,如《儒林外史》中的范进等。

另外,在科举时代,主考者在命题阅卷中也存在偏见,纳贿情况也相当普遍。宝鸡县石门南山(坪头区)的高射斗之祖父,从二十岁起,连考四十年未中秀才。经人说情,以专心有恒给了半个秀才的监生。据方地山(宝鸡谭家村人,方光斗之孙)说,本县谭家村方某初次参加童子试,在题为《孟子》离娄下:“岁十一月徒杠成”的卷子上只写四句话,意思是说此桥成后,通过的人有东方之人焉,有南方之人焉,有西方之人焉,亦有北方之人焉。”就取为秀才。同时,参加童子试的人要有廪生保举,否则就不能参加,这不知埋没了多少人材。到后来有的廪生还受贿,这样其保举之人,不一定是真才实学。廪生考经府、州、县审查,用文保荐,中间也免不了有人情,尽管进入考场,也不一定考中。我县六川里强振志进举场八次未中,到光绪丁酉科入贡场成拔贡,他为了取得举人资格,贡后又考举,连前九次都未中,光绪三十一年科举制度废除才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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